申荷永
荣格的人格类型理论是在1921年前后提出的,他所使用的概念多为“心理类型”(psychological types)。在荣格分析心理学的意义上,人格(personality)被看做是心灵(psyche)在外在世界的表现。
在荣格的人格类型理论中,有两种基本的心理态度:内倾(Introversion)与外倾(Extraversion)以及四种心理功能:思维(thinking)、感知(sensation)、直觉(intuition)和感受(feeling)。
两种基本的心理态度,内倾与外倾,也是我们每个人适应生活的基本心理模式,前者其能量与兴趣朝向内在的世界,后者其能量与兴趣朝向外在的世界。正如家里有两个孩子,其中一个总是喜欢在外面玩耍,而另一个则总是喜欢在屋里玩耍,内倾与外倾并没有任何必然的好与坏的评价。外倾性的人具有向外发展的主导性驱动力,而内倾型的人具有这种向内深处发展的驱动力;但是,任何一种倾向发展到极端或不协调的时候,则往往会成为心理冲突或成为心理情结的来源。于是,就荣格人格类型的临床意义而言,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在自己的心理发展过程中,来平衡或重新整合这种内在能量或内在驱动力。
内倾与外倾的背后,是生命力(与弗洛伊德的“里比多”有某种渊源)的发展与表现,因而,也就有了四种基本的心理功能。我们可以把直觉与感知看做是接受信息的认知性功能,把思维与感受看做是处理信息的判断性功能。直觉功能接近洞察力,能够从宏观上把握所面对的情境与事物;感知功能表现为善于捕获细节,接受实在的多种信息。思维功能所反映的是分析与逻辑的判断力;感受功能则表现为设身处地的能力,并具有感性判断的特点。简单来说,作为感知型的人格功能,告诉我们事物的存在;思维型的人格功能告诉我们存在的是什么;感受型的功能告诉我们存在的价值,而直觉型的功能告诉我们存在事物的变化及多种可能。
当两种基本的心理态度与四种基本的心理功能相互搭配的时候,比如内倾的思维型或外倾的思维型,内倾的感受型或外倾的感受型等,于是就有了八种基本的人格类型。一般来说,内倾感知型的人善于发挥自己的身体与感官能力,基于自己的内在感官而表现于外在世界;外倾感知型的人则倾向于更多注重客观观察,将其大部分的精力都贡献在对外在世界的探索上。内倾思维型的人倾向于从自己的内在标准或观点,来开始其“问题解决”的过程;而外倾思维型的人,则总是倾向于在其所关注的周围生活中寻找意义,他们更多地相信外在的事物是由逻辑与理性所决定的,而非情绪与情感。内倾的感受型的人倾向于用其内在的标准来判断他人与事物;外倾感受型的人则往往与社会或传统文化的价值观保持一致。内倾直觉型的人往往善于发挥内在世界的智慧;外倾直觉型的人对问题多具远见,富有想像力。
荣格的人格类型理论,实际上任何好的人格类型理论,能够帮助我们了解他人是如何看世界的。在现实的生活中,不同的人对同样的问题往往会有完全不同的看法,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,其中是否有某种规律呢?一种好的人格与人格类型理论,便能够提供肯定的回答。这也是帮助我们认识自己,理解他人,理解我们的人性与心理学。
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优势人格类型,或称之为主导性的心理态度与功能,大多反映在我们人格的意识层面。比如,当我们说一个人是外倾—思维型的时候,那么他的外倾性心理态度与思维型的心理功能就是他的优势。而同时,内倾的心理态度与感受型的心理功能也就会成为他的弱势。就荣格人格类型理论的临床应用而言,意识层面的弱势,或在意识层面没有得到充分发展,甚至是没有受到重视的心理态度与功能,往往也就会在梦中出现与表现,作为一种无意识的补偿。而作为心理分析的一种目标,则是让我们能够在保持我们优势人格功能的前提下,来发展我们的弱势人格功能,从而达到一种完整的人格发展。
(摘自《心理分析:理解与体验》,申荷永著,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,2004年第一版。转载请注明出处。)